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局(文化厅):
为提高相关资质设计单位建筑遗产保护规划水平,我局决定委托北京建筑大学于今年6月举办建筑遗产保护规划进修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和地点
时间:6月1日至6月30日,6月1日报到,6月30日疏散
地点:北京建筑大学
二、培训对象及名额
具有文物保护规划甲级、乙级资质设计单位的技术骨干30名。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规划专业学员,工作年限不限;其他建筑类专业学员,需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,并提供从业证明材料。
三、培训目标
使具有一定建筑相关专业背景的规划设计人员,掌握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,熟悉建筑遗产保护规划特点、编制理论与方法,提高承担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专业能力,满足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。
四、培训方式和授课内容
培训以集中授课与案例教学相结合,聘请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北京建筑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、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、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教授与专家授课。主要包括:保护理论与法规、绘图处理技能、保护规划理论与方法、保护策略与措施、案例分析及规划实务等部分组成。
五、相关费用
进修班统一安排食宿。按照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每位学员收取食宿费、讲课费、材料费等培训费总计12150元。交通费自理。
六、时间安排
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局(文化厅)组织本辖区内的相关资质单位报名。学员报名需填写报名表,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文物局人事司专家与培训处。
联系人:闫 石 周君生
联系电话(传真):010-56792125。
我局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后,将由北京建筑大学于5月25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,并电话通知学员本人。学员在报到时需将学费交至北京建筑大学,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。进修结业后,颁发国家文物局业务培训证书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报名表.doc
国家文物局
2015年05月07日